廣西新聞網桂林4月28日訊(記者 王建偉)4月27日,記者從“提高立法工作質量 加快立法工作步伐為全力打造桂林世界級旅游城市提供法治保障”新聞發布會上獲悉,桂林市自獲得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以來,市人大常委會堅持科學立法、民主立法、依法立法,共頒布實施地方性法規14部,立法數量、立法質量位列全區前列。
發布會現場。刁一真 攝
近年來,桂林市人大常委會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“保護好漓江、保護好桂林山水”的重要指示,發揮立法在“兩個保護”工作中的引領推動作用。制定出臺了《桂林市漓江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》《桂林市青獅潭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規定》《桂林市會仙喀斯特國家濕地公園保護管理規定》,審議了《桂林市禁止非法開采砂石土資源的若干規定(草案)》;把保護漓江、保護桂林山水作為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,著手制定實施專項立法規劃,扎實推進精準立法,以高質量立法推動“兩個保護”最嚴監督新突破。
同時,桂林市人大常委會成立“兩個保護”立法工作專班,按照“小切口、有特色、服務發展大作為”要求,加強立法調研,聯合成立三個立法調研小組,針對山水林田湖草沙保護和修復重大突出問題,深入該市17個縣(市)區開展“兩個保護”專項立法調研,制定專項立法規劃,力爭在本屆任期內基本完成制定保護漓江、保護桂林山水的地方性法規體系。
此外,桂林市人大常委會還在推動城市建管水平、環保質量、歷史文化保護提升和發展方面出臺了《桂林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》《桂林市機動車船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條例》《桂林市石刻保護條例》《桂林市靈渠保護條例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規,為全力打造桂林世界級旅游城市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