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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梧州市中心城區綠化條例》7月1日起施行 |
2023年04月27日 17:16 來源:廣西新聞網 編輯:甘慧琴 |
《梧州市中心城區綠化條例》新聞發布會召開。廣西新聞網記者 梁馨予 攝 《梧州市中心城區綠化條例》將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。廣西新聞網記者 梁馨予 攝 廣西新聞網梧州4月27日訊(記者 梁馨予)《梧州市中心城區綠化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將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。4月27日,梧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,介紹制定《條例》的具體情況。 記者從發布會上了解到,《條例》由梧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于2022年11月28日表決通過,經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于2023年3月28日批準,將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。 《條例》共五章四十九條,第一章總則七條,包括立法目的、依據、適用范圍、工作原則、政府及部門職責等。第二章規劃和建設十九條,包括專項規劃編制、永久保護綠地、綠地指標、綠地率、行道樹管理、綠地建設責任、綠化工程建設管護驗收等。第三章保護和管理十三條,包括綠地養護責任、樹木修剪、移植、砍伐、臨時占用綠地、禁止行為等。第四章法律責任八條,主要是條例禁止性規定的法律責任。第五章附則二條,包括參照執行和條例的實施日期。 就如何貫徹落實《條例》,梧州市將加大宣傳力度,有效提升《條例》的社會知曉率,凝聚起更加廣泛的社會共識。同時,將強化管理,嚴格執法,對發現的違法行為絕不姑息,按照條例的規定給予相應處罰,充分發揮法律震懾作用。并且由城市管理監督、住建、公安、自然資源、生態環境等部門建立聯動執法工作機制,組織開展聯合執法活動,形成工作合力,共同保護城市綠化環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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